

● | 公共設施:飲水機、茶包、咖啡包。 |
● | 提供精緻早餐。 |
● | 提供第四台有線頻道電視。 |
● | 附設便利停車場地。 |
● | 提供花蓮旅遊資訊服務。 |
● | 尚未提供接送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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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放行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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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式早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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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線電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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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用飲水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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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園/花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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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澡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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廚房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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烤肉場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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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車場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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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諮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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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套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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刷卡服務

● | 匯款銀行:中華郵政 |
● | 分 行:吉安郵局 |
● | 代 號:700 |
● | 戶 名:黎萬金 |
● | 局 號:009108-2 |
● | 帳 號:020414-6 |
● | 訂房確認後,請於三日內(不含假日)預付房價五成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 |
● | 匯款完成後,煩請以line或電話、簡訊方式告知帳號末五碼,金額、姓名、電話、住房日、房型、人數...方便為您查詢是否已入帳,謝謝。 |
● | 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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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帶寵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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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吸菸
● |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。 |
● | 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
● |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● | 為維護旅客權益,請勿攜帶寵物。 |
● |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 |
● |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● |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 |
● | 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入住。 |
※ |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 |
a. |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 |
b. |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 |
c. |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 |
d. |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 |
e. |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 |
f. |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 |
g. |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
※ | 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※ | 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 |